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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
2019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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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与《校字201906奖励处分办法》文件精神,学院成立了由学院主要负责人、研究生导师、行政管理人员、学生代表组成的山东省2020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及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本着平等、回避、公正、保密、全面的原则,依据《校字201906奖励处分办法》第三章所列要求进行评审。
现成立美术学院山东省2020届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及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小组(附件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