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孙宇康的批评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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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

2023-03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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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级孙宇康同学担任绘画二班班长期间,在3月19日开展集体活动中未能落实班内同学请假情况,身为学生干部未能及时组织班内同学积极参与学院活动,作为共青团员,未能履行团员义务,未能积极配合学院工作,对学院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。根据《美术学院学生会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四条和第七章第二条,特予以通报批评,扣除量化3分。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持书面申诉书到108反应。
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知不足而奋进,望远山而力行。







曲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团委

2023年3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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